結果講到後來。showtow還是覺得我是私大於公,覺得本人想看鬧事者通通被判才是本意。那你之前的私信還真是白寄了,你用什麼心態看我我是沒意見。

這兩週我有些心得送給你,你在PTT已經用公權力砍了我兩篇打30分鐘以上的文,我再發在那也只是被你玩而已,你自己就是不守規則毫無信用之人,所以別人指出你的漏洞你才會反應這麼激烈。




(1)shena30335是永遠的肇事者與鬧事者


只是你要明白,新增版規八(推文者保障),難道只有我享受到?難道不是全體PTT信ON版鄉民都有一層保障?

只因為提出者是shena30335,所以他一定不安好心、他一定想鬧事或看熱鬧。


我終於明白showtow的水準不過就是如此而已。我還以為幸運星的前筆頭高度很高呢。你我私信通了數信,原來你都是在跟我說鬼話。

反正shena30335出手就是想看他死對頭被搞、看showtow處罰自己人他才爽,這不就是你的真心話嗎?



只能說你層次真的變low了,也不意外啦,身邊盡是些ithil1、mybian06之類的傢伙。我私信就跟你說了當初能判一判最好,不判我也沒差阿,這樣你也可以用文章把我塑造成想看你朋友被浸豬籠的肇事者形象。你這個版主回文方式一點都不像公僕,倒像個傲慢的權力者。

我在想,你那位朋友金卡法至今大概也是覺得我是藉由他在故意搞你吧,showtow你這點真的做的不錯,連我都自嘆弗如。



(2)鎖文的處理

仔細看清楚你那可悲的邏輯哪裡出了問題,對於這個問題你從頭到尾都迴避。



好了,今天PTT好好的一篇文被版主鎖住,請問那代表什麼?

不外乎代表(a)原文有爭議 或 (b)推文有爭議

不就是因為如此你才鎖的嗎?然後你看看你說了啥鬼話?


「沒人檢舉所以沒處理」。哇靠,那你當初鎖爽的阿?

版主怎麼做還要我教你嗎?看清楚了,如果是這樣,你當初大可以等有人檢舉再鎖文,而不是先鎖文再等人檢舉。你不是很愛講究程序,怎麼?


你當初不就是覺得(a)或(b)有問題才鎖的?然後一聲不響把文砍了就想私下河蟹掉。

對啦,都是shena30335的錯,本來已經沒事河蟹了,他偏偏要出來指出你濫用公權力。


實際上你就是濫用公權力,笑死人了,以後你乾脆每篇文章爽的時候就鎖一鎖,過幾天再說沒人檢舉所以開鎖吧?



今天我不是質疑你鎖文或不處理。而是你的解鎖程序要搞黑箱作業,你大可以不判,但是你連個狗屁公告都不發,整篇文章人間蒸發被你吃掉。然後別人一提出來你就覺得他在針對你、覺得刺耳、覺得他巴不得看他死對頭被桶。



你不曾反省過自己的處理是否正確,你也沒那個虛心接受指教,這就是你,showtow。反正shena30335一發文就先高潮再說,MSN或遊戲內馬上召開親友緊急會議先砲一頓(預設行動),再以版務文私信才受理為由先砍掉我文章眼不見為淨,這就是你阿,showtow。



你要明白,PTT的今天,鎖文權力被你開啟先例濫用,「有犯罪事由但無人檢舉」也可以過關。

我想請問,之前犯版規的文章每篇都是有人檢舉才判的嗎?


換句話說,沒人出來檢舉,那你當初先鎖文幹嘛?那你當初根本就不用鎖阿你懂嗎?

還是因為後來要河蟹了,所以裝死想混過去?shena30335真討厭,追這個案子幹嘛~



也對啦你是版主,愛怎麼鎖是你的自由。這就叫公權力的傲慢。



(3)版規八與版規九的漏洞

惡法亦法,但人們總有言論自由討論他的內容吧?

如果你同意上述這點,那你實在不該創立版規九,你自己摸摸良心吧(這句話回送給你),信ON版有可能被版務文洗掉一整頁嗎?版務建議文真的有到亂版的程度?還是因為文中點出了你的無能與包庇所以不得已創這條?好讓你不想接受的事實藉由版規讓它消失在你面前?




以下是關於新版規自裱以及創立者無能的論證。


首先你既然接受了我的版務文建議而受理創立了版規八,那就違反你版規九的精神了,不是很有GUTS?私信才接受?

再者,你接受了公開版務文(違反版規九)而訂立新版規,也沒有以公告方式讓版友交互討論,讓新版規能訂的更完善(同樣違反你自己創的版規九)。



之所以說你無能是因為,拖了這麼多天,結果搞出個自己裱自己的版規,你要觀眾說你很有才華我想他們也說不出口。在我看來就是無能。

版規是屬於可受公評之事,showtow你又開了一個先例,就是不准公開討論版務,一切黑箱。


再者,版規八一出,以後你刪人文章時,你該如何處置推文部分?可以想見你當初也是草草創立,根本思慮不周也無心與版眾討論。這點我在第(5)點補充。



無能版主的論證還沒完。


引文:

8. 非經過推文者同意,請勿任意刪除或修改推文。
第一、二次警告;第三次浸水桶(二週)
若為原推文者要求修改或刪除"非爭議性"推文則不在此限之中
例如錯字或更正資訊
另修改注音文因版規4.而不在此限之中(可修改更正注音文)

9. 舉凡版務內容一律以透過私信方式傳送至版主信箱。
違者不備份直接刪除,不另行通知,亦不受理。
若是公眾版務事項請先以私信方式傳送至版主信箱,
再由版主以公告形式發至版上供版眾討論。

P.S:不溯及既往 並同步更新於至底版規



你自己訂的版規八跟版規九,3秒就有漏洞了你知道嗎?

怕你看不清楚,我用括號再通知你一次,



「你自己訂的版規八跟版規九,3秒就有漏洞了你知道嗎?」



我當時說我出去辦事,回來還有個好笑的,我就說給你聽吧。

版規八跟版規九的笑話就在:


如果有人「用推文形式公開討論版務」的話,你要怎麼判?


既然不是私信方式,那就馬上違反了版規九,

那好,依照版規九,非私信的版務文一律不備份刪除,這樣又犯了版規八,因為整篇文章只有推文部分在討論版務,你要刪也只能刪推文。

既然只能刪推文,那不就又跟版規八相牴觸?你不是親自立法保障推文者權益?(歹勢哦,我沒提出的話還不知道有沒有人創哩,你已經兩個朋友刪人推文刪免錢了)



所以顯然的,版規九根本就是條「假法」、「假版規」,是為創而創的。你真的以為有人閒閒沒事就會發版務建議文哦?


笨蛋當然就會說,那不就是你shena30335嗎?我就會回答:既然版規八是showtow版主聽從我建議而創,顯然我的版務建議文是有實質意義的,跟某些人為砲而砲,我相信程度上還是有差,畢竟版規八創出來是爽到所有推文者,不是爽我shena30335。沒人會跳出來說shena30335當初為大家爭取推文保障權,只會說shena30335不安好心、巴不得看人被桶、惹事生非、想看版主出糗、balabala...



你要這樣搞,我也沒意見啦,我說過了,我對虛名看很淡。身為一個版眾,我提出我看的到不合理之處,提出建議,如是而已。你不改,權益受損的也不是我(拜託,我老早就看開很少PTT發文了好嘛),今天我不提,權益受損的就是以後被你親友(?)刪文只能默默接受的版眾。你自己摸摸良心,是不是兩次刪人推文的都剛好是你朋友?是不是後來他們刪文部分都沒事?是不是我不提出來的話,這狀況有可能繼續下去?



我也跟你說過了,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在《理想國》一書中說過:

「拒絕參與政治的懲罰之一,就是被無能的人統治」這句話是PLATO說的,不是我。有興趣的話自己GOOGLE。


如果不懂就解釋給你聽吧,PLATO認為如果你在事發前不跳出來努力做一點事的話,那等到後果很爛的時候,你是沒有資格跳出來罵執政者的,因為是人民放縱執政者,沒有做好監督的力量。套用在版務上的話,我也不過就是個實踐者而已。你從小學到的民主法治課本不也是如此教你的嗎?



我提出一切不合理或有缺漏的版規與建議,換到了什麼?換到了你跟你的朋友對我的那些指控,因為你本來就不是虛心受教之人,更何況那傢伙還是shena30335耶,那傢伙的話能聽嗎?那傢伙一定是假藉討論版務作私人清算!(設計想法)



我要是真想玩你們我早就出來選版主,把你們當初對我用的那套還給你們了。可惜我不是。你要把我希望信ON版更好的美意作何解讀我也沒意見。反正很多觀眾都有在看你如何處置。看到你的雙重標準。




(4)版主的份際

今天並不是像你說的,版主就不能有親友、要時間多、要筆戰能力強balabala。

而是當你親友犯版規時,你是用何種身分去處理?你知道有一種東西叫做「社會觀感」嗎?

今天不管犯行重不重啦。你呈現給所有版眾的就是:

a)刪別人推文者,僅以自刪免(剛好有你朋友)

b)在別人底下推文互砲者,僅以原文作者自刪免(奇怪,又剛好有你朋友)

c)版務文一切以私信處理,嚴禁公開建議(笑話,你自己帶頭犯版規九還能說啥)

笑死人了,(a)(b)(c)牽扯的人物全部跟你有關,我不是要你一定要判他們有罪我才甘願,我的意思是:無罪你也可以說阿,你發個公告說他們犯行很輕或沒違反版規之類的我也沒意見阿,發個公告很難嗎?還是有見不得人的事情不敢發?你什麼都不說,也懶得跟版眾公告,這是什麼?這就是權力的傲慢。


我版主鎖文還需要跟你解釋理由?

我版主刪文還需要跟你解釋理由?

我版主以違反版規九的方式發閒聊版務文你奈我何?




a)跟b)已經被你河蟹掉,連我想追問都被砲。

c)的話不用再解釋了,你是以版主身分發版務閒聊文耶...那我當初被你用版規六刪除是怎樣,你刪爽的?

你要用小人心態看我,本人當然是沒意見,反正shena30335的版務文就是違反版規六、就是不能閒聊。就是不能讓大家公開討論版務、就是假版務真清算。

showtow版主的版務文就是解釋、就可以保留、可以發文酸酸的意有所指,就有人會出來護航說解釋文有什麼關係,所以我就說版規九是「假法」嘛。你自己帶頭違反你創的版規九,不是我逼你違反的,對於版務這種公眾事務我絕對夠資格說你無能。



以你們的心態大概也覺得那些替我說話或酸到你們的版眾一定是跟我一掛的吧,這其實也不意外,因為某些人的程度就是一看到自己不想聽的就把它跟shena30335扯上關係,就認為shena30335搞串連活動想鬥版主惹事。只能說天地良心,那些人我一個都不認識,甚至還有幾個在PTT密我的我連回都沒回,熱線紀錄還保留著,我跟某些黨派強大的勢力者是不同的。你摸摸自己的良心,那些幫你說話的,有多少個是你認識的?



(5)能力的差異

我本來以為showtow對於版務的處理還算有程度,沒想到訂個版規不三不四前後矛盾、自己又帶頭違反。

不過其實我真的沒有怪你,比起你來說,另一個版主fyspfyspfysp更是無能,每天睡前花10分鐘上PTT管板都做不到,這種人也可以當版主喔?

每天處理10分鐘這要求不過份吧?你自己時間不夠又不主動請辭,我合理質疑你戀棧權位(當然你可以否定,我只是提出合理質疑)。


笑死人了,版主交接還要等他上這點我沒意見,不過要是他一輩子都不上就不用交接了嘛。當初這位版主還在推文中嗆我哩,說不爽他直接去版務組申訴他,還說我哈他的版主位子哈很久了(有備份紀錄),這種格調也能任版主,奇怪,怎麼又剛好是showtow的朋友阿?



書讀很多真的會比較有腦嗎?我是否定的。本人目前最高學歷為高中。聽聽高中生的程度如何處理吧。

如果shena30335是權力者,他的作法:


首先關於鎖文

既然文章被鎖,代表版主認定該文章或推文有爭議。

處理步驟:

(1)主動找出有爭議之處,並援引版規查看是否有違反。
(2)承上,不論原發文者或推文肇事者是否必須遭受懲罰,皆以[公告]形式向板眾說明(下接3或4或5或6擇一)


(3)若事件處理結果具有罰則執行人,則詳細[公告]其鎖違反之版規,並提出罰則判決向板眾說明。

(4)若事件處理結果不具有罰則執行人,則以[公告]形式說明當初鎖文之理由,最後以不違反既有版規為由解除鎖文限制。


若原發文者提出異議(ex:自刪),則先考量該發文者是否為罰則執行人(即犯法者)。

(5)若原發文者提出異議,且其為罰則執行人,代表其文章內有充分觸犯版規之事實,待板主提出罰則判決後方行刪除該文。(不是你犯法自刪就不用判)

(6)若原發文者提出異議,且其為非罰責執行人,代表其文章內容不具有觸犯版規之事實,待版主查明推文肇事者部分是否觸犯版規之後,依(3)或(4)之程序辦理,公告後方行刪除該文。


結論:不管最後判不判,皆應該讓版務處理透明化,讓所有版眾知道最後的"結果",而不是像其他版眾在酸你的,什麼文章憑空消失、刪文之野望,不要怪別人酸你,因為你的作法讓別人不酸你都難。這些步驟我以一個高中學歷的邏輯演繹程度向你提出,也讓你看看你自己處理版務是什麼鳥樣。不是說你不能護航親友、是要你用對方法(這句話也還給你)。




再來,看看高中生如何面對新增的版規問題吧。

若shena30335為權力者,他會如此制定:


(一)新增推文者保障條款,基於我國憲法給予人民言論自由,今援引其精神至此,明令所有於信ON版使用者均具有推文基本保障權,擅自刪修別人推文而遭指控屬實者,應受XXXX罰則。

(1)為避免此推文權遭到濫用或引起爭議,且依照PTT版發文形式慣例(主文章+推文),一切刪除之事件文章均不得以此新增版規而特留推文部分,若事件文章遭版主裁定刪除,推文者不得以此版規要求版主保留或備份推文部分,但可在文章刪除前自行拍照或備份。


(2)推文者無論以何理由均不得要求原發文者修改或刪除推文,理由如下:1保持文章完整性、2避免引人非議、3為自己之推文發言負責。

(3)推文者內容若涉及觸犯其他版規,則不受此版規保障推文權,版主得依判決在必要時行使推文刪除權以淨空文章版面。(ex:張爸推文、洗版推文、廣告推文)


故推文者不得以推文保障權行亂版之實。望所有推文者自律。


這只是我的幻想文啦,說真的以我微薄的腦袋,舉這些例子只是傷大家眼睛,如果我真的是立法者,我還巴不得有人來幫我指證缺失或不周延之處、制訂得更完善咧。哪像某些制定者,輕鬆兩句話帶過,然後心證比例這麼高。showtow你自己摸摸良心,我那篇版務建議討論文真的跟信ON毫無關係?真的毫無關係到需要用版規六來處理?那你發那篇閒聊版務又算什麼?閒聊版務就是跟信ON有關?就是不違反版規六?還是因為你是版主所以才不用算?這就是你不想承認的雙重標準,儘管你標題用閒聊,但你看看你文章內容,再看看你自己創的版規九,你敢摸著良心說你那篇不是在聊版務而是純粹閒聊?




(二)以信ON版平日鄉民難超過10位數的狀況下,我是不支持版務文私信的,理由如下:


(1)版務屬於公眾事務,應可公開討論。且應讓所有版眾皆能盡量參與提出意見與改進。廣納各方賢士之言,有助於提升本版之品質。本版並非熱門版,更需傾聽版眾意見。

(2)為避免河蟹,如果版主吃案迴避而不開放討論,則形同剝奪版眾基於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

(3)並非所有版務以私信方式皆能獲得理想回覆(我再重申一次版務理應透明化),且為避免版友以此方式騷擾版主,或版友藉此指控版主處理不力,以公開方式討論可以保障兩造雙方。

(4)最後再送showtow那句話,你自己摸摸良心說,那幾篇版務建議真的有達到亂版?真的一點都不可取?真的是假建議真清算?你自己刪文都不用公告了,別人也不能公開問,阿都給你黑箱就好了阿。

(5)如果我是版主,對於版務建議我一定盡量討論尋求改進,而不是像你一樣,還要發篇違反版規九的酸文才高興。搞清楚,你應該是公僕,為大家服務的,而不是利用權力來阻礙版的進步。



這同樣是幻想文啦,一定一堆笨蛋又跳出來說,shena30335意見這麼多幹嘛不自己出來選版主?

照此邏輯,那些名嘴或報紙社論每天批評政府幹嘛不出來選總統?這個社會不是做的爛就不能批評耶,你們懂嗎?他要是做得好,要我閉嘴或給他鼓掌我也沒意見阿,問題是他真的有做得很好嗎?他做差的地方我們連提出要求改進的權利都沒有嗎?




最後是版主建議。

版主應該比任何一位版眾更熟悉版務運作與版規。自己定出版規八跟版規九互相矛盾就算了,還帶頭犯剛訂的版規是怎樣?你自己提議要把版務私信化處理,又自己先違反來公開討論?你身邊的人沒人會說你雙重邊準,因為他們只會說你想聽的話,而且你也聽習慣了。

就因為你是版主,你的版務文就可以留,shena30335的版務人就要因遵守版規六而馬上被砍,真叫人心悅誠服阿。


另外我是建議版主為免惹人嫌話,親友一律從重處理啦。

你想想如果總統的親戚犯法,會被怎樣說?

重判 → 矯枉過正

輕判 → 護航親友


你怎樣判都會有人說話啦,但你如果從嚴處理,傳出去的閒話絕對比輕判少,這就是版主該犧牲換取的「社會觀感」。連這都不懂,嘆...

我講更難聽一點,如果我朋友是版主我還去犯版規,那簡直是我自己在裱我的版主朋友阿。偏偏你朋友就在幹這種事。還不止一個。今天害你的不是我,是你那些朋友。如果他們當初發言前能想想不要造成你這個版主朋友更多困擾,你也不會搞到今天兩頭不是人。

所謂其身不正,無以正人,套用在無能者身上也只是剛好而已。



我私信也跟你說過了,你要不要改版規、要不要桶誰,關我屁事喔?(忘記的話再去站內信箱看一遍)

今天新增版規八難道只有保障到我shena30335一人?對照當初你對我的態度,要用我的建議,又心不甘情不願的。

我只是一個版眾,該建議的、可改進的,我提出來而已。我私信也不止一次跟你說,你是版主,決定權在你,你覺得那樣做很好,那你就去做。


我自認學經歷都不足以勝認版主職務,說實在也沒那熱情去奉獻,因此從來沒有主動爭取過當版主,不像有些人站著缺又整天說沒興趣。我自認這點我無愧於心,不會睜眼說話。我沒興趣的東西連碰都不會碰,不會到手了才在哭爹喊娘。


處理版務不是只有熱血或親友就夠了,最重要的是邏輯與公正度。


不要讓別人覺得版主做得不好也不能提,一提建議就是肖想版主位子。那樣的話跟獨裁也沒兩樣了。


勉強拿可悲的巴哈來比較吧,人家版主好歹也發起一堆活動跟討論串,還建立了覺醒回報文,姑且不論他們處理版務的公正度,光是這些作法就讓人知道他們是有熱情與號召力的。(雖然我都只有看而沒參加)



我就不信PTT信ON版以版主為號召,每個月挑一個職業或特化來深入討論做不到、我就不信以版主為號召,建立新星之章鬼松人三副本簡易攻略程序這點做不到(我做完鬼門就放棄了,起碼我有做過),甚至還可以討論各職業技能實裝度或分享對人戰心得等,還可以建立個置底月經文專區,舉凡問回歸、現況的直接叫他去看置底分享等等,有很多方法可以活絡信ON版,我這高中腦只花了2分鐘就想到這些。你自己也承認PTT親友也不少,發個主題由他們一起活絡討論串,不是很好嗎?其他版主想要有親友幫忙還嫌不夠哩,好好的人力資源就這樣給你浪費了,很殘酷的,你身為版主的能力不過就這樣而已。





最後應該還是會有人鬼打牆,說你意見這麼多幹嘛不自己出來當板主。因此複製上面的其中一段做為結尾:




這同樣是幻想文啦,一定一堆笨蛋又跳出來說,shena30335意見這麼多幹嘛不自己出來選版主?

照此邏輯,那些名嘴或報紙社論每天批評政府幹嘛不出來選總統?這個社會不是做的爛就不能批評耶,你們懂嗎?他要是做得好,要我閉嘴或給他鼓掌我也沒意見阿,問題是他真的有做得很好嗎?他做差的地方我們連提出要求改進的權利都沒有嗎?



這就是信ON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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